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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摸排工作
点击次数:252   更新时间:2022-06-20

大学校园是人员密集区域,校园安全及其重要,校园安全事故极易引发舆情。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的发展和在校大学生的广泛使用,校园交通、消防等隐患越来越多,全国高校学生因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事件频发,校园电动车安全受到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据国家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信息显示,2009年以来,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70余起,死亡近400人,其中2018年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4.24”充电火灾造成18人死亡,2021年北京市通州“9·20”电动车电瓶充电火灾事故造成5人死亡。电动车引起的火灾30秒燃烧所产生的气体可以覆盖整个房间,90秒温度达到200℃,100秒足以使人窒息而死,具有严重的危害性,迅速的毁灭性。国家、地方政府多次出台文件,加强对电动车的规范管理。

同时,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快,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通过联系淄博市交警支队,仅张店区每天就有100余起车辆交通事故,电动车占比60%以上且发生交通事故的后果严重,伤亡比例非常高。

经过摸排,我校现有个人电动车约5200辆(教职工约700辆,学生电动自行车约4500辆),其中无牌车辆约1500辆。前期安全管理处对电动车违规现象进行了大力检查纠治,由于车辆数量多、骑行者身份复杂等原因,校内电动车违规充电、停放、载人、超速等情况屡禁不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今年以来,我校发生多起与电动自行车相关的交通事故,多人受伤;学生宿舍发生1起电动车违规充电火灾事故,因处置果断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校园内日益增多的电动车给学生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学校带来了消防、交通等一系列安全问题,总体衡量弊大于利,开展校园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电动车管理已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下一步将依据“依法依规、禁限结合、分类管理、减少存量”的原则,实现“规范、安全、有序、可控”的目标。采取保安巡逻、志愿者纠察、群众举报等措施,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停放、超速、充电、不戴头盔等现象的管理与纠治,力争实现在校电动自行车安全、有序、规范的目标,为全校师生提供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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