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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629   更新时间:2015-10-30

 

各部门、单位:

为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增强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能力素质,全面提升学校的火灾防控水平,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今冬明春防火工作。

目前,即将进入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大量增加,安全隐患显著增多,防控难度加大,属于火灾易发、多发期,消防安全形势将更加严峻。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清醒判断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冬季、春季防火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进行全面部署。各部门、单位的负责人要针对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特点和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

今年11月份是我省第5个法定的全省消防安全宣传月。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参与社区消防,建设平安家园”的活动主题,结合冬春季节防火特点,大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和消防技能培训活动,通过消防灭火疏散演练、安全知识竞赛、消防技能大比武、消防图片展等活动形式,使师生员工真正具备消防安全工作的“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要利用电子屏幕、网络媒体等宣传渠道,进行消防安全提示、消防公益广告和消防警示教育等内容的宣传,全面发动广大师生广泛参与,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三、突出重点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当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际,评估火灾危险因素、防控措施,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场所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彻底清理消防疏散通道,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火灾防范措施,有针对性的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要进一步严格学生公寓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强用电设施、设备、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巡查和检查;教务处要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的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管理,完善实验室的管理措施;资产管理处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公有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各商业服务网点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禁止乱拉乱扯电线、使用违规电器的现象;图书馆、档案馆要进一步加强馆内用电设施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巡查、检查,严格责任落实,提高火灾防控能力;保卫处要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确保完好有效;工程实训中心、奥星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要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后勤管理处要进一步加强对后勤各实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能源管理中心要做好学校安全用电的监管、日常检查、巡查工作;物业管理中心要做好学校建筑物配电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巡检,做好特种设备的检测和维护;饮食服务中心要做好用电、用气设施设备以及烟道的安全防范措施管理,通过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隐患自查自改制度,组织广大师生全面排查各个岗位、各个环节的消防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解决。

四、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年度安全工作目标,深刻认识新常态下的安全工作形势,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对分管领域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各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对所属人员、房屋、场所、设施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适时组织检查督导,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查出和整改的消防隐患要建立消防隐患整改台账备查。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学校安全制度落实年活动,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规范每月消防安全检查(见附件一)和重点部位每日消防巡查制度(见附件二),建立教职员工消防志愿者队伍(见附件三),共同维护好学校的安全秩序。

请将本单位教职员工消防志愿者名单于115日前发至邮箱1156507137@qq.com(联系电话:2782147)。

 

附件:1、二级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2、重点部位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3、教职员工消防志愿者名单。

 

 

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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