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信息公告  通知公告
信息公告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799   更新时间:2017-07-19

 

 

各部门、单位:

暑假将至,为确保校园安全秩序,根据学校《关于2017年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安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防范各类风险。

在放假前要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加强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传销和网络安全、外出旅游等方面的安全防范知识教育,重点针对网络诈骗、校园贷款、兼职诈骗等问题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要在前期开展“安全生产月”、百日攻坚治理活动的基础上,认真进行“回头看”。重点对用电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实验室危化品、在建施工安全等方面的隐患,再组织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深入查找隐患和薄弱环节。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要严格留校学生的住宿管理,禁止乱拉乱扯电线、使用违规电器的现象;实验管理中心要以易燃易爆危化品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的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管理,完善实验室的管理措施;资产管理处要进一步加强出租房屋、经营网点安全管理,加强用电设施、设备、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巡查和检查;基建处要严格校内施工管理,对在建项目加强监管,落实安全责任主体;安全管理处要加强校园治安、交通秩序管理,加大重点部位的巡逻力度,强化视频巡查防控;后勤管理处要进一步加强对各中心实体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饮食服务中心要加强原料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做好用电、用气设施设备以及烟道的安全防范措施;能源管理中心要做好安全用电的监管、检查、巡查工作,定期对建筑物配电设施设备、特种设备做好检测维护;物业管理中心要加强建筑物消防设施设备的巡查巡检,确保完好有效。要全面加强汛期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预案,备好物资,排查隐患,确保汛期安全。

各部门、单位针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在暑假期间,对久拖不决、长期存在的突出安全隐患,要形成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案,明确责任人,确保假期校园安全。

三、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学生管理。

暑假期间,要严格门卫制度,加大出入查验,各楼宇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强化验证登记。办公、教学、公寓、实验室等公共楼宇严禁电动车进入,禁止在楼宇内对电动车电池进行充电。各学院要加强假期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学生信息,随时了解学生去向。在假期有教学、科研任务的师生,严禁在教学、办公、科研场所留宿,进出楼宇需持有效证件,以备查验。组织开展学生志愿服务、实习和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的单位,要制定安全防范预案,落实责任人,确保集体活动安全。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暑假期间的安全工作,认真履行安全责任,共同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711日 



Copyright © 2014 山东理工大学 安全保卫处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 邮政编码:255049 联系电话:0533-2781505 传真:0533-2780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