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院:
为保证2015级新生落户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安机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户籍政策规定,学校仅办理2015级山东省外新生户口,办理时限9月18日前,其它时间不再办理新生落户手续。
2、上交材料:2015级省外新生迁移户口人员统计表、省外新生户口迁移证原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面要注明联系电话、身高)。
3、请于9月18日前将材料交至保卫处综合科(鸿远楼东202-1室),并将统计表发至bwzh@sdut.edu.cn邮箱,由保卫处综合科统一到学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联系电话:2781505 联系人:赵老师
附:2015级省外新生迁移户口人员统计表
保 卫 处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