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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关于加强夏季安全用电管理的通知
点击次数:698   更新时间:2015-05-29

 

关于加强夏季安全用电管理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现已进入夏季,逐步进入用电高峰期,由于炎热季节电器散热能力差,极易引发火灾。为加强夏季安全用电管理,确保夏季用电安全,通知如下。

一、各用电部门要对用电线路、插座插排和用电负荷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存在线路过载、线路和插座插排老化、接触不良等情况的要及时整改。

二、办公、实验、教学等场所必须做到人走电断。使用加热设备的场所在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时工作人员不得远离,不能全时守护的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计算机房、网络机房、大功率UPS电源房间等存在散热不良现象的要及时采取通风散热及其他降温措施。

四、相关责任部门要对建筑物配电间、EPSUPS电源房间、消防控制室等进行一次全面巡检和房间清理,房间钥匙要专人保管,不得挪作他用或存放杂物等。对蓄电池超期使用的,要及时进行更新,同时建立定期巡检制度,落实巡检责任人,做好巡检记录。各单位将管理使用的配电间、EPSUPS电源房间分布情况及巡检制度、巡检责任人报保卫处消防科备案。

五、有关部门要做好公共线路、避雷设施的检测维修。

六、为避免因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在办公、实验、教学、公寓等公用场所禁止对电动车进行充电。

 

维护学校安全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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