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处:
为保证2014级新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安机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按照有关户籍政策规定,山东省内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新生可以根据个人具体情况,自主决定入学时是否迁移户口;新生入学报到结束后,不再办理新生户口迁移手续。
2、 上交材料:2014级新生户口迁移统计表,新生户口迁移证原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务必要注明联系电话)。
3、 请于9月12日前将材料交至保卫处综合科(鸿远楼东202室),并将统计表发至bwzh@sdut.edu.cn邮箱,由综合科统一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联系电话:2781505 联系人:赵老师
附:2014级新生户口迁移统计表
保 卫 处
2014年9月2日